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103年地方特考三等財稅行政 會計學(選擇20)

20、在衡量資產之使用價值時,下列何者無須考量?
(A)出售該資產所生產之產品的現金流量 (B)維修該資產之現金流出
(C)相關所得稅之現金流量 (D)處分該資產之現金流量
(選C)

解析:
這題在考資產減損的觀念,要評估減損需要下列2個變數:帳面價值、可回收金額。
如果帳面價值大於可回收金額,表示資產有高估,
此使即應提列減損損失,將過高的帳面價值給打下來。

而要計算可回收金額,又需要2個變數,
一個是使用價值,另一個是淨變現價值
而可回收金額即為前2個變數取孰高者。

道理很簡單,因為老闆會傾向選擇較佳方案來回收資產:
如果賣掉可拿回來的金額(淨變現價值)較高,老闆會選擇賣掉,
反之老闆則會選擇繼續使用來回收資產的投資。

本題考的是使用價值,
所以我們應將未來“使用”該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入、流出數一併考量。
如果繼續使用的話,將會產出產品進而創造現金流入,
而維修支出也是使用該資產所應負擔之成本,
最後資產用到最後,若資產有殘值則出售所能回收的資金也是應該考量的部分。

至於”所得稅”在計算使用價值時並不列入考量,
因為所得稅是針對整體企業的獲利情形來計算,
並不是針對單一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來課稅。

此外,”淨變現價值”、”帳面金額”也都是稅前(不考慮所得稅效果)基礎哦。

綜上,應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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