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106 地方特考三等會計 中級會計學(申論1)

一、 甲公司於X4年1月1日發行5年期之可轉換公司債,共得款$509,092,該公司債面額$500,000,票面利率為8%,每年12 月31 日付息,使用有效利率法攤銷溢折價。該公司債合約中規定,自債券發行日起滿3個月後至到期日前6個月止,每張面額$1,000之公司債可以換成面額$15普通股25股。假設發行當日市場上相同條件之不附轉換權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462,092(有效利率10%),不含轉換權之公司債相關資料如下:

試作(下列每小題皆為獨立題目,4捨5入至整數位):
(一) 甲公司X4年1月1日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分錄,X5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相關分錄。(10 分)
(二) 甲公司X6年1月1日普通股每股市價$36,債券持有人要求將全部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相關分錄中,甲公司須貸記的「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金額為何?(5分)
(三) 甲公司X6年1月1日以$515,000之價格買回所有公司債,收回公司債損益為何?(5分)

關鍵字:可轉換公司債、應付公司債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負債:可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金融負債)

(一)
對發行人來說,可轉換公司債是複合金融工具 (負債-應付公司債 + 權益-認股權),
發行價格應優先分攤予負債要素,剩餘金額才歸於權益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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