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106 原民 三等特考 會計 中級會計學(選擇14)

14 甲公司 X6 年底發生財務困難無力償還到期票據,且已積欠利息$200,000,經與乙銀行進行債務協商,乙銀行同意:⑴將本金由$1,000,000 降為$900,000,⑵免除所積欠之利息,⑶到期日延長至X9 年12 月31 日, ⑷利率由10%降為 6%,每年年底支付利息。若甲公司支付債務協商費用$10,000,債務整理當時有效利率為 8%,則甲公司可認列債務整理之損益是多少?

(A)債務整理利益$189,531 (B)債務整理利益$336,390
(C)債務整理利益$346,390 (D)債務整理利益$389,531
(選B)

關鍵字:債務協商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負債:債務協商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負債)

債務人在進行債務協商時,要先判斷協商前後的負債有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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