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 星期四

108 地方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申論1)

一、 南台公司於 2019 年初將一項成本為$800,000,已提列累計折舊 $500,000 之辦公設備,以公允價值$250,000 出售給嘉義公司並立即租回(此交易滿足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銷售資產之規定)。租期 5 年,每年年初支付租金$52,000,與市場上性質類似之辦公設備合理之年租金相同。租期屆滿時南台公司須將該辦公設備還給嘉義公司。該辦公設備採直線法折舊,在租期屆滿日有南台公司保證之殘值 $50,000,南台公司預估租期屆滿時須就保證殘值支付嘉義公司 $5,000,嘉義公司之租賃隱含利率為 7%,且為南台公司所知。
(利率 7%,每期$1,4 期之普通年金現值為 3.387211;
利率 7%,每期$1,4 期之複利現值為 0.762895。
利率 7%,每期$1,5 期之普通年金現值為 4.100197;
利率7%,每期$1,5 期之複利現值為 0.712986)

試作:2019 年南台公司與此項租賃相關之所有分錄(金額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元)。(15 分)
關鍵字:售後租回、租賃、IFRS 16
解析:
這題在考租賃會計(IFRS 16):售後租回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5-租賃)。

售後租回有2種,1種是假賣出真借款 (未放棄控制),
另1種則是真的出售且已移轉控制,意即將資產賣了只是又立即租回供短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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