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 星期六

108 高考三級 會計 中級會計學(選擇20)

20 甲公司帳上有開立給丁公司之到期日為X9 年12 月31 日,面額$5,000,000 之票據未清償,且甲公司另外積欠丁公司利息$500,000 尚未償還。因甲公司發生財務困難,於X8 年12 月31 日進行債務整理,丁公司同意承受甲公司以增發普通股300,000 股方式抵償全部債權。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公允價值每股$12,股票發行成本$200,000,則甲公司X8 年應認列之債務整理利益金額為何?
(A)$1,400,000 (B)$1,900,000 (C)$2,100,000 (D)$2,600,000
(選B)

關鍵字:債務協商、債務整理
解析:
這題在考負債:以本命有價證券償債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負債)

公司財務困難無力償債時,若雙方願意,
可由債務人發行有價證券予債權人用以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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