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 星期五

108 身障特考三等 金融保險 會計學(選擇17)

17 甲公司於X1 年5 月1 日購入乙公司普通股35%,採權益法。於X2 年12 月31 日甲公司處分乙公司普通股15%,是日公允價值高於股權投資之帳面金額。試問有關甲公司X2 年度之處分投資利益,於下列兩情況,何者將較高?
情況一:甲公司對乙公司仍具重大影響力
情況二:甲公司對乙公司失去重大影響力,剩餘投資分類為按公允價值衡量
(A)情況一高於情況二
(B) 情況二高於情況一
(C) 兩情況相同
(D)不一定,需視情況二下對剩餘20%投資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定
(選B)

關鍵字:採權投、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資產:採用權益法投資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初會4-金融投資)。

處分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時,
若喪失重大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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