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105年高考三級財稅行政、金融保險 會計學(選擇22)

22、甲公司商品售價為成本加成25%,並採分期收款方式銷售;X5年及X6年底應收分期帳款淨額分別為$l,000,000及$1,500,000。若報稅時採毛利百分比法,按收款金額乘以毛利率以認列銷貨毛利,所得稅率為20%,則X6年底與該分期收款銷貨相關之遞延所得稅為何?
A.遞延所得稅資產$60,000 B.遞延所得稅資產$75,000
C.遞延所得稅負債$60,000 D.遞延所得稅負債$75,000
(選C)

解析:
這題在考所得稅會計,遞延所得稅之會計處理。

在財上,分期付款銷貨時即認列 (100%的銷貨收入與銷貨成本) 銷貨毛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