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105年高考三級會計類組 中級會計學(選擇12)

12、第一公司於X5年12月31日因財務發生困難,無法支付甲銀行到期票據$300,000 及應付利息$30,000(票面利率 10%,相當於發行當時之市場利率)。經與甲銀行進行債務協商,甲銀行同意免除應計利息,並延長到期日至 X8 年 12 月 31 日,票據面額降為$250,000,利率降為 6%,每年年底支付利息,債務整理當時市場利率為12%。若第一公司支付債務協商費用$5,000,則第一公司可認列債務整理利益金額為何?
($1,3 期,利率 6%,複利現值 = 0.83962,普通年金現值 = 2.67301
$1,3 期,利率 10%,複利現值 = 0.75132,普通年金現值 = 2.48685
$1,3 期,利率 12%,複利現值 = 0.71178,普通年金現值 = 2.40183)
(A)$99,867 (B)$104,867 (C)$111,028 (D)$116,028
(選C)

關鍵字:債務重整、債務整理損益。

解析:
這題在考債務人進行債務重整之會計處理。

債務人於債務到期時若無力償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