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

105年地方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申論1)

一、甲公司於 X1 年成立,X1 年至 X3 年列報稅前淨利分別為$300,000、$200,000 及 $500,000;稅後淨利分別為$249,000、$166,000 及$415,000;X3 年底資產與負債總額分別為$3,300,000 與$2,100,000。X4 年初經會計師查核發現下列事項:
⑴預收貨款一向直接記為銷貨收入,X1 年至 X3 年年底分別有$40,000、$60,000 及 $50,000之預收貨款未予認列。
⑵X1年至 X3年年底未調整認列應收租金分別為$50,000、$130,000 與$90,000。
⑶X1年至 X3年年底未調整應付薪資分別為$60,000、$90,000 與$110,000。
⑷X2年初預付3年保險費$180,000,逕以保險費認列,之後未再作任何與該筆保險費相關之分錄。
⑸X1 年初以$560,000 購入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每年年底將未實現評價損益認列於當期損益。X1 年至 X3 年年底該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550,000、$580,000 及$535,000。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課稅所得係按現金基礎決定,證券交易所得為出售價款與取得成本間差額,各類所得之所得稅率皆為17%。
試作:
(一)分別計算甲公司X2年與X3年正確之稅前淨利。(10分)
(二)X3年底資產負債表應列報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分別為何?
假設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未來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可供此差異使用。(10分)
(三)計算甲公司X3年底正確之權益總額。(5分)

關鍵字:所得稅會計、錯誤更正、遞延所得稅資產、DTA、遞延所得稅負債、DTL
解析:
這題在考所得稅會計、會計錯誤更正。
同學在解這種大型題目一定要有方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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