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會計類科 會計學(申論4)

四、桃園公司於2013年5月1日買入一棟商業大樓供出租之用,總購買價格為 1,800萬元,另支付仲介費及過戶登記費共75萬元,該商業大樓於同年7月1日出租,每月租金35萬元,於每個月的月初收取。假設桃園公司對於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該商業大樓在201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為 2,000萬元,在2014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為1,950 萬元。
試作:
(一)桃園公司 2013 年 5 月 1 日取得資產之分錄。(5 分)
(二)桃園公司 2013 年 7 月 1 日收取租金之分錄。(5 分)
(三)桃園公司2013年與2014年12月31日,有關於該投資應作之相關分錄。(10 分)

解析:
這題在考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模式之會計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是採用IFRS後才有的新科目,也是出題老師的命題重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