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1 年新修訂環保法令已經立法完成,甲公司預期未來營運成本將增加$500,000,故甲公司於 X1 年 12月 31 日應認列負債準備$500,000
(B)甲公司與乙公司對於銷售商品之售後維修負有共同責任,甲公司於其財務報告中應認列預期由乙公司履行之或有負債
(C)甲公司於財務報告中揭露銷售產品正常保固之金額與有待法律程序決定之保固金額作為同一類之負債準備處理共計$800,000
(D)甲公司負債準備之$50,000 預期由乙公司歸墊,且幾乎確定於清償負債準備時可收到該項歸墊,故甲公司認列該歸墊為一項資產
(選D)
解析:
本題在考或有事項之會計處理。
或有事項是指未來會不會發生還不確定的事項,其發生與否取決於未來特定事項是否發生。
例如公司被同業提告並要求賠償,會不會賠不一定,取決於法官的判決。
要提醒各位的是,
或有事項、或有利得、或有損失、或有負債、或有資產、負債準備這6個詞都有不同的定義,一定要搞清楚(請參閱課本定義,邦尼就不在此囉嗦了)。
接下來一項項來進行說明:
(A)預期未來營運成本增加,此並非種因於過去交易,
(A)預期未來營運成本增加,此並非種因於過去交易,
所以不符合負債準備之定義,無須認列負債準備,
但若對公司影響重大,得揭露於附註中。
(B)甲公司的財報認列的是估計將由甲公司償付的負債,
(B)甲公司的財報認列的是估計將由甲公司償付的負債,
而不是由乙公司償付的。
(C)正常保固之金額應估列入帳,這沒問題。
(C)正常保固之金額應估列入帳,這沒問題。
但有待法律判決決定之保固金額應否入帳,
仍應視其是否全部符合三條件:
為潛在義務、造成經濟資產流出可能性大於50%、金額能可靠估計。
若全部符合,才應列為負債準備。
至於要不要作為同一類之負債準備,若兩者金額皆屬重大,則應分別揭露較佳。
(D)或有資產是不入帳的,但若已幾乎確定將取得該歸墊款,
(D)或有資產是不入帳的,但若已幾乎確定將取得該歸墊款,
則已非或有資產而是一般的資產,所以可以入帳的。
綜上,應選(D)
綜上,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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