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

104年薦任升等考試 中級會計學(選擇17)

17、鄭和觀察到市場對於冷飲需求日增,於103年8月1日向連鎖冷飲企業成功公司申請加盟並獲接受,成功公司當日收取特許權費$800,000,其中收現$200,000,餘款加計利息分5年平均攤還,自104年8月1起,每年支付$138,585(有效利率5%)。加盟契約規定成功公司有義務協助鄭和尋找合適店面並協助訓練員工。經多日尋訪,成功公司於 103 年 10 月 15 日找到合適店面,由鄭和簽約承租,成功公司代墊仲介費用$30,000。104年成功公司另花費$50,000 訓練鄭和加盟店的員工,於104年3月1日完成訓練,鄭和冷飲加盟店於104年3月15日正式開張營業。試問下列關於成功公司103年與104年對各會計項目入帳的金額,何者正確?(計算至元,以下四捨五入)
A.103年8月1日應認列特許權收入$800,000
B.103年12月31日應認列利息收入$17,500
C.104年度應認列利息收入共計$27,738
D.104年度應認列特許權費用共計$50,000
(選C)

解析:
這題在考特許權費收入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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