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司於X2年底及X4年底分別將商品一批交付於承銷商店寄銷時,立即認列該批商品之銷貨收入及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72,000及$108,000,銷貨價格均為成本之120%,該批寄銷品於X3年初及X5年初均已全部出售。
高雄公司於X2年7月1日購置機器設備之成本為$60,000,應採直線法提列折舊,估計使用年限為8年,殘值$8,000,但購置當時將該筆支出費用化。
高雄公司帳上採直接沖銷法沖銷呆帳,X2年、X3年及X4年度之沖銷金額分別為$10,600、$12,400及$9,200。如果採用備抵法評估X2年、X3年及X4年度應認列之呆帳費用金額分別為$16,284、$19,716及$13,800。
試求:
(一)、計算高雄公司X2年、X3年及X4年度正確之稅前淨利。(6分)
(二)、假設會計師在高雄公司X4年度結帳後才發現上述錯誤,作高雄公司應有之改正分錄。(4分)
解析:
這題在考錯誤的改正,也是常見的考試題型。
要知道怎麼改,先要帳上作了什麼,再想想正確應該怎麼作,
接下來只要把錯誤的資料迴轉、再補作上正確資料即可。
(一)
錯誤一分析:
寄銷人於出貨時不能認列銷貨收入與銷貨成本,而應於承銷人將貨回出售予第三人才能認列收入與成本。
所以X2年收入與成本分別高估了72,000與60,000(72,000/1.2)。
而這筆銷貨應該認列於X3年,但高雄公司已認列於X2年,
所以X3年收入與成本分別低估了72,000與60,000。
另外,X4年又犯了一次同類型的錯誤,
致X4年的收入與成本分別高估了108,000與90,000(108,000/1.2)。
錯誤二分析:
公司購置固定資產60,000,卻直接費用化。
正確的作法應是認列60,000的機器設備,並依直線法提列折舊。
所以X2年的費用高估了60,000。
而折舊費用則低估了3,250 (60,000-8,000)/8*6/12。
這個錯誤將使X3年、X4年也低估了折舊費用6,500。
錯誤三分析:
應收帳款呆帳應使用備抵法,但公司誤用直接沖銷法,所以呆帳費用:
X2年低估了:16,284-10,600=5,684
X3年低估了:19,716-12,400=7,316
X4年低估了:13,800-9,200=4,600
由上表知,X2、X3、X4年的正確損益為:223,066、203,184、138,900。
(二)
要作更正分錄,這個時候要注意看題目更正的時點,
本題是在結帳後才發現錯誤,所有的虛帳戶都已結清歸零,
這時只能調整保留盈餘了,相對簡單。
錯誤一分析:
X2年的錯誤已於X3年自動抵銷,但X4年的錯誤則應調整:
借:存貨 90,000 (寄銷品仍是公司存貨,不得除列)
借: 未分配盈餘 18,000 (不該認列的毛利予以沖回)
貸: 應收帳款 108,000 (銷貨沒有成立,不得認列應收帳款)
錯誤二分析:
應認列機器設備成本為60,000,並提列累計折舊:16,250(3,250+6,500+6,500)
借:機器設備 60,000
貸: 累計折舊-機器設備 16,250
貸: 未分配盈餘 43,750
錯誤三分析:
應採備抵法提列備抵呆帳:16,284+19,716+13,800=49,800
實際發生呆帳時應沖減備抵呆帳:10,600+12,400+9,200=32,200
至X4年底備抵呆帳應增加:49,800-32,200=17,600
分錄:
借:未分配盈餘 17,600
貸: 備抵呆帳 17,600
綜上3個分錄,合併為更正分錄:
借:存貨 90,000
借:機器設備 60,000
貸: 累計折舊-機器設備 16,250
貸: 未分配盈餘 8,150
貸: 應收帳款 108,000
貸: 備抵呆帳 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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