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

104年普考 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 會計學概要(申論2)

二、台北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以$8,649,160 的價格發行十年期,面額$8,000,000,票面利率 5%,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一次之公司債,發行當時市場利率為 4%,台北公司對債券的溢價採有效利率法(利息法)攤銷。X4 年 1 月 1 日台北公司以$8,200,000買回全部公司債。
試作:(答案若不能整除,請四捨五入至整數)
(一)計算 X4 年 1 月 1 日台北公司公司債帳面金額。(10 分)
(二)作 X4 年 1 月 1 日台北公司公司債買回分錄。(5 分)

解析:
這題在考應付公司債:利息攤銷及贖回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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