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104年稅務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選擇21)

21.甲公司於 X1 年 7 月分兩次買回公司本身流通在外之普通股股票(普通股面額每股$10),分別為以每股$26 買回 5 張(5,000 股)股票與以每股$28 買回 10 張(10,000 股)股票,以作為認股權證持有人行使認股權之用。X2 年 4 月 28 日甲公司之認股權證持有人持認股權證以每股$30 價格認購普通股股票 15 張(15,000 股),甲公司以 X1 年 7 月份買回之庫藏股交付,且當時該認股權證帳列金額為$17,000,而當時甲公司之每股市價為$33.5,每股帳面金額為$29,請問甲公司 X2 年 4 月 28 日應認列分錄中「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項目之金額為何?
A.貸方$42,000 B.貸方$57,000 C.貸方$90,000 D.貸方$92,500
(選B)

解析:
這題在考庫藏股買進、再發行之會計處理。

買進分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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