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105年公務人員特考 身心障礙三等財稅行政 會計學(選擇22)

22、X1年11月1日甲公司出售一特許權予乙公司,收特許權$250,000,其中乙公司先支付現金$50,000,餘款加5%利息分2年攤還。甲公司答應幫乙公司尋找適合店面及提供員工訓練課程。開店場地於X2年1月10日找到,並支付仲介費$2,000,另外在X2年3月1日完成員工訓練課程支出$3,000,乙公司自 X2年3月10日開始營業。試問甲公司應於 X1 年認列特許權費收入為何?
A.$0 B.$50,000 C.$200,000 D.$270,000
(選A)

解析:
這題在考收入:特定勞務提供法。

甲公司收特許權費250,000,並不是單純提供特許權而已,
看更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