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 星期一

114 退除役軍轉公 三等 會計 中級會計學(申論3)

三、 甲公司(承租人)與乙公司(出租人)於 X1 年 1 月 1 日簽訂土地之不可取消租約,該租約之租期為 2 年,2 年後甲公司須無條件返還該土地予乙公司。每年租金於年初支付,第 1、2 年之租金分別是$12,000,000、$10,000,000。該租賃合約之隱含利率為 15%,甲公司知悉此隱含利率,甲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則為 10%。
試針對該租賃合約,為甲、乙兩公司分別作 X1 年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應有之分錄。(15 分)

關鍵字:土地租賃、IFRS 16租賃
解析:
這題在考租賃:出租人與承租人對土地租賃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5-租賃)

對甲公司(承租人)來說,該租賃租期超過12個月、且非低價值之資產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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