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 星期一

113 原民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測驗17)

17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 5 年期之附賣回權可轉換公司債,共得款$1,020,000,該公司債面額$1,000,000,票面利率4%,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自發行日後一年起至到期日前六個月止,每張面額$1,000 之公司債可轉換成面額$10 之普通股20 股,且持有人得於 X3 年 1 月 1 日要求甲公司按 110 之價格買回公司債,逾期賣回權即失效。公司債發行當日,市場上相同條件之不附賣回權及轉換權公司債之公允價值為$915,753,賣回權公允價值為$50,000,轉換權公允價值為$65,000。若賣回權與不附賣回權及轉換權公司債並非緊密相聯,則 X1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發行公司債之分錄應包括何者?
(A)借記:應付公司債折價$34,247 (B)貸記:應付公司債$965,753
(C)貸記:資本公積—賣回權$50,000 (D)貸記:資本公積—認股權$54,247
(選D)

關鍵字:附賣回權可轉換公司債、可賣轉公司債
解析:
這題在考發行可賣回可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白話會計-中會4-金融負債)。

對發行人(甲公司)來說,附賣回權可轉換公司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