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6日 星期六

110 地方特考三等 會計 中級會計學(選擇1)

1 臺北公司 2021 年有以下事件,(1)當年發生訴訟案件導致損失$25,000、(2)處分停業部門導致損失$50,000、(3)會計人員發現 2019 年的存貨低估$20,000、(4)會計人員發現 2019 年折舊費用高估$10,000。該公司所得稅率為 40%,試計算以上事件影響 2021 年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數額。
(A)減少$15,000 (B)減少$45,000 (C)減少$27,000 (D)增加$3,000
(選A)

關鍵字:繼續營業部門、綜合損益表
解析:
這題在考財報表達:綜合損益表之應用。(白話會計-中會1-觀念性架構及財報表達)。

(1) 當年發生訴訟案件導致損失$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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