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公司X1年1月1日開始營業,X1年度所得稅相關資料如下:
1、X1年度帳上之稅前會計所得為$2,800,000,其中含政府債券免稅之利息收入$100,000及環保罰鍰支出$400,000。稅法規定行政罰鍰支出報稅時不得列報。
2、X1年1月以分期付款出售6台機器,帳列毛利$1,200,000,報稅時分5年平均申報。
3、X1年初以$1,440,000購入一台設備,預期可用5年,無殘值,帳上採年數合計法計提折舊,報稅則採直線法。
4、臺北公司對X1年度的銷貨提供兩年產品售後服務保證(此種產品保證無法單獨出售),X1年度帳列產品服務保證費用為$450,000,此費用於X1年度支付$210,000,預計X2年度支付$150,000,X3年度支付$90,000。報稅時產品服務保證費用須實際支付才能列報。
5、X1年度的所得稅稅率為17%。臺北公司預期未來各年均有足夠的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
試求:
(一)、計算臺北公司X1年度之課稅所得金額並作臺北公司X1年度有關所得稅之分錄。(7分)
(二)、假設X2年度所得稅法修正,稅率提高至25%,並追溯自X2年1月1日起適用(X1年度無法得知稅法將有此修正)。臺北公司X2年度稅前會計所得為$3,800,000,除上述X1年度之事項外,臺北公司X2年度無其他財稅差異事項,計算臺北公司X2年度課稅所得額及所得稅費用。(8分)
解析:
這題是考所得稅會計,項目很多看起來很嚇人,
但其實沒啥陷阱,觀念清楚的同學要拿分應該不難。
(一)
步驟一:先計算當期所得稅費用(CTE)=當期課稅所得*稅率 當期課稅所得由下表一可輕易推出
註一: 由: 其他(無財稅差異)項目總合+100,000-400,000+1,200,000-48,000-450,000
=稅前所得=2,800,000 ,推知:其他項目=2,830,000
註二: 因為其他項目並無財稅差異,所以稅報上的其他項目總合,
會等於財報上的其他項目總合=2,830,000
註三:因為是免稅所得,所以稅報上不列為收益。
註四:因為是稅法規定不得抵減的費損,所以稅報上不得減除。(請刪除重複)
註五:總毛利=1,200,000,稅上採分期收款法平均於5年內認列,
所以X1年只認列毛利240,000(1,200,000/5)
註六:稅上折舊採直線法,所以折舊費用=(1,440,000-0)/5=288,000
註七:稅上保固費用採實際支付數申報,所以保固費用=210,000
註八: 由上表可知:
稅報上的課稅所得=2,830,000+0-0+240,000-288,000-210,000=2,572,000
所以當期所得稅費用=2,572,000*17%=437,240
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437,240
貸: 應付所得稅 437,240
步驟二: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下表二僅針對有財稅差異部分的 未來 所得稅影響數 作列示:
由上表二可知,分期付款毛利將造成遞延所得稅負債(DTL)163,200
折舊、保固費用將造成遞延所得稅資產(DTA)32,640+40,800=73,440
因為期初沒有DTA/DTL,因此可以直接借記DTA 73,440 貸記DTL 163,200,
差額即為遞延所得稅費用89,760。
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73,440
借:所得稅費用 89,760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3,200
綜合上述2個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73,440
借:所得稅費用 527,000
貸: 應付所得稅 437,240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3,200
(二)
步驟一:先計算當期所得稅費用(CTE)=當期課稅所得*稅率 當期課稅所得由下表一可輕易推出
註一:
由: 其他(無財稅差異)項目總合-384,000=稅前所得=3,800,000
推知:其他項目=4,184,000
註二:
因為其他項目並無財稅差異,所以稅報上的其他項目總合,
會等於財報上的其他 項目總合=4,184,000
註三:總毛利=1,200,000,稅上採分期收款法平均於5年內認列,
所以X2年只認列毛利240,000(1,200,000/5)
註四:稅上折舊採直線法,所以折舊費用=(1,440,000-0)/5=288,000
註五:稅上保固費用採實際支付數申報,所以保固費用=150,000
註六:由上表可知:
稅報上的課稅所得=4,184,000+240,000-288,000-150,000=3,986,000
所以當期所得稅費用=3,986,000*25%=996,500
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996,500
貸: 應付所得稅 996,500
步驟二: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下表二僅針對有財稅差異部分的 未來 所得稅影響數 作列示:
由上表二可知,分期付款毛利將造成遞延所得稅負債(DTL)180,000
折舊、保固費用將造成遞延所得稅資產(DTA)72,000+22,500=94,500
期初DTL=163,200,期末DTL=180,000因此應貸記DTL 16,800
期初DTA=73,440,期末DTA=94,500因此應借記DTA21,060
,差額即為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4,260)。
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1,060
貸: 所得稅費用 4,260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800
綜合上述2個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1,060
借:所得稅費用 992,240
貸: 應付所得稅 996,500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800
擬答:
X2年之課稅所得稅=3,986,000,所得稅費用=99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