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3 年底甲公司帳列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為$50,000,該公司並無其他股權投資。若乙公司淨資產帳面值皆等於公允價值,其20X4 年淨利為$500,000,則投資乙公司30%股權對甲公司20X4 年本期損益之影響為何?
A.增加$75,000 B.增加$100,000 C.增加$150,000 D.增加$200,000
(選D)
解析:
這題考點有二:
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至權益法之會計處理。
二、權益法投資損益之計算。
當原本不具重大影響力而採用其他方法評價之股權投資,
因持續買進而取得重大影響力時,
解析:
這題考點有二:
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至權益法之會計處理。
二、權益法投資損益之計算。
當原本不具重大影響力而採用其他方法評價之股權投資,
因持續買進而取得重大影響力時,
應將原持有之股權投資 "視同處分",
並於賣出的同一時間點,
並於賣出的同一時間點,
將該持股 "視同買進" 作為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此一規定為IFRS特點之一,與過去我國會計公報不同,因此為出題老師所熱愛。
本題甲公司應於20X4年初,取得對乙公司重大影響力時,
1、先將原持有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AFS)視同處分,認列處分金融資產損益。
2、將實際上並沒有賣出的股票,當作以市價再買進,作為權益法股權投資。
20X4/1/1
借: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XXX
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XXX
借:其它綜合損益-重分類調整 50,000
貸: 金融資產處分利益 50,000
以上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之分錄。
此一規定為IFRS特點之一,與過去我國會計公報不同,因此為出題老師所熱愛。
本題甲公司應於20X4年初,取得對乙公司重大影響力時,
1、先將原持有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AFS)視同處分,認列處分金融資產損益。
2、將實際上並沒有賣出的股票,當作以市價再買進,作為權益法股權投資。
20X4/1/1
借: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XXX
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XXX
借:其它綜合損益-重分類調整 50,000
貸: 金融資產處分利益 50,000
以上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之分錄。
(認了50,000的處分利益)
再來是認列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的 投資損益,
再來是認列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的 投資損益,
因為20X4年期初即持有30%,至年底持股比率均無變動,
所以甲公司對乙公司全年度之約當持股比例為30%。
又乙公司淨資產帳面值皆等於公允價值 (不用攤銷股權淨值差異)
且其20X4 年淨利為$500,000,
故甲公司對乙公司應認列 "採權益法評價投資之損益份額" (即投資收益)
=500,000*30%=150,000
綜上,
且其20X4 年淨利為$500,000,
故甲公司對乙公司應認列 "採權益法評價投資之損益份額" (即投資收益)
=500,000*30%=150,000
綜上,
投資乙公司30%股權 對 甲公司20X4 年本期損益之影響為:
50,000+150,000=200,000,故應選(D)
50,000+150,000=200,000,故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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