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107 調查四等考試 財經實務組 會計學概要(申論4)

四、金元公司於民國106年1月29日買入參平公司股票5,000股,價格為每股$50,另支付交易成本$9,000。同年及次年6 月參平公司都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都$1.8,同年底及民國107 年底參平公司股票之公允價值均為$280,000。金元公司購入參平公司股票之目的,得為1.賺取短期價差,或2.買入後先持有,伺機決定是否出售。
請為金元公司在上述二個目的下,分別計算民國106 及107 二個年度已實現損益的金額,以及說明這二個年度使用之會計項目,並依下列格式作答於試卷上。(20 分)
年度
可能情況
會計項目
已實現損益$





關鍵字: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FV/PL、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權投資FV/OCI-NR、金融工具、IFRS 9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權投資之基本會計處理。
(白話會計-初會4-金融資產)

假設金元公司買入股票後先持有伺機決定是否出售時,
有指定該批股票列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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