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107 外交四等 外交人員 會計學概要(申論2)

二、臺北公司於X6 年1 月1 日支付現金$500,000 購買專利權,並評估該專利權將持續為企業帶來效益。X7 年8 月1 日公司評估市場環境改變,決定自X8 年初開始5 年後停止生產該專利權有關的產品,且專利權採用直線法攤銷,5 年後之殘值為零。臺北公司於X7 年間與其他公司發生訴訟,共支付訴訟費$80,000,並於X7 年10 月初確定勝訴。另X9 年底由於科技進步,公司預期專利權的淨公允價值將減為$270,000。
試作:
(一)X6 年底的攤銷費用。(3 分)
(二)X7 年底的專利權帳面金額。(3 分)
(三)X9 年底的專利權帳面金額。(4 分)
(四)X10 年底的攤銷費用。(3 分)

關鍵字:訴訟支出、專利權、無形資產
解析:
這題在考無形資產:專利權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初會4-無形資產)

(一)
X6/1/1
借:專利權         500,000
貸:       現金                500,000
題目說專利權將持續為企業帶來效益,意即耐用年限不確定,
故X6 年底無須認列攤銷費用。

(PS.專利權通常應依Min[經濟年限,法律有效年限]攤銷,
所以通常是應攤銷的,但題目已指明說可持續帶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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