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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7日 星期日
107 高考會計師 中級會計學(選擇3)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得採重估價模式,下列有關重估增值利益之敘述,何者錯誤?
(A)重估增值利益不會產生重分類調整
(B) 重估增值利益應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目
(C) 重估增值利益不影響後續折舊提列之金額
(D)重估增值利益得於後續期間隨資產之使用或於資產除列時轉入保留盈餘
(選C)
關鍵字:重估價模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解析:
這題在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估價模式之會計準則。
(
白話會計-中會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A)正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估增值利益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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