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 星期三

109 地方特考四等 財稅行政、會計 會計學概要(選擇17)

17 甲公司在臺北市興建一棟20層樓的建築物,經營旅館業務。甲公司針對此建築物之會計處理,正確者為:
(A) 認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B) 認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C) 認列為「存貨」
(D) 最好認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但若認列為「投資性不動產」亦可接受
(選B)

關鍵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PP&E)
解析:
這題在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與判斷。(白話會計-初會4-PP&E)。

同選擇16說明,該建築物用來經營旅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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