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於X1 年1 月1 日按面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1,000 張,每張面額1,000 元,三年到期(到期日為X3 年12 月31 日),票面利率6%,每年12 月31 日付息一次。公司債流通期間持有人可以每股$25的轉換價格,轉換為甲公司的普通股。該公司債發行時,相同條件但不可轉換的公司債,其市場利率為9%。(3年期利率為9%:複利現值為0.772183、年金現值為2.5313。)甲公司於X1 年之會計利潤為20 萬元,無其他財稅差異。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25%。(費用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假設課稅上按票面利率認列利息費用。
試作:
(一) 發行時分錄(含必要之所得稅會計處理)。(3分)
(二) X1 年底利息及期末衡量分錄。(3分)
(三) X1 年底必要之所得稅會計處理。(4分)
關鍵字:可轉換公司債、所得稅
解析:
這題在考所得稅會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所得稅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5-所得稅)。
(一)
解本題需有下列觀念:
1、複合金融商品(可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2、因權益項目造成財稅差之所得稅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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