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X1 年甲公司原委託乙公司辦理工程業務,後因乙公司違約導致甲公司受有損失,甲公司乃對乙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於X1 年底法院判決仍未確定,惟甲公司僱聘的律師預估乙公司有可能將給付甲公司違約賠償金$10,000,000。X2 年6 月經法院判決確定,乙公司應給付甲公司違約賠償金$8,000,000。試問:甲公司應分別於X1 年及X2 年的財務報表中如何表達?
X1 X2
(A)認列賠償收入$10,000,000 無須認列
(B)認列賠償收入$8,000,000 無須認列
(C)不入帳,亦不揭露 認列賠償收入$8,000,000
(D)附註揭露賠償收入$10,000,000 認列賠償收入$8,000,000
(選C)
關鍵字:或有事項、或有負債、負債準備、或有資產
解析:
這題在考負債:或有事項之基本觀念。(白話會計-初會4-負債)
或有事項若有潛在不利事項,我們稱為有或有損失。
或有損失全部符合3條件者,為負債準備,應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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