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 星期五

114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金融保險 會計學(申論2)

二、 甲公司於 X1 年 3 月 1 日與乙公司簽訂一年期合約,將 X、Y 兩項智慧財產授權予乙公司。X 授權於 X1 年 3 月 1 日移轉,Y 授權於 X1 年 5 月 1 日移轉,兩項授權均於移轉時即滿足履約義務。X 與 Y 兩項授權之單獨售價分別為$15,000 及$5,000,但合約載明 X 授權之對價為乙公司使用 X 授權之產品銷售金額的 10%,Y 授權之對價為固定金額$2,000。甲公司估計以銷售基礎計算之 X 授權的權利金為$18,000。乙公司於每月月底結算當月之銷售額並繳付甲公司X 授權之權利金,另於 5 月 1 日移轉 Y 授權時繳付現金$2,000 予甲公司。乙公司在 3 月、 4 月及 5 月分別交付 X 授權之權利金$1,200、$1,500 及$800。
試作甲公司在 X1 年 3 月、4 月及 5 月與該合約相關之分錄。(15 分)

關鍵字:使用權、變動對價、固定對價、授權合約收入、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解析:
這題在考收入:授權合約收入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1-收入)

本題2份授權合約均於移轉時即滿足履約義務 (使用權 Right to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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