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 星期二

111 原民特考四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選擇10)

10 若企業持有某建築物之目的,其中一部分為賺取資本增值,另一部分則用於生產存貨販售,且各部分不動產皆無法單獨出售。則有關該建築物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將該建築物整體作為投資性不動產
(B) 將該建築物整體作為自用不動產
(C) 僅在用於生產存貨之部分係屬不重大時,才可將該建築物整體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D) 僅在用於生產存貨之部分係屬不重大時,才可將該建築物整體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選D)

關鍵字:投資性不動產
解析:
這題在考投資性不動產:基本定義。(白話會計-初會3-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為:用以收租或賺取長期資本增值(利得)或兩者兼有之土地、建築物。
企業持有某建築物之目的包括下列兩部分,若可單獨拆分出售則應分別分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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