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6日 星期日

110 司法、調查人員 三等考試 財經實務組 中級會計學(申論4)

四、 劍喬公司於 20X1 年初給與 5 位員工參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機會。員工於計畫中若同意往後 3 年,每年皆儲蓄其個人年薪$600,000 之 20%到公司之帳戶,即可取得認股權。儲蓄之支付係直接由該員工之薪資中扣除,員工可於20X3 年底以累積提撥金額執行其認股權,亦可於 3 年中之任何時點領回已提撥之薪資。在納入考量非既得條件後,估計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在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150,000。20X2 年初,其中 1 位員工離職而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其餘 4 位員工則完成該認股權計畫,並於 20X3 年底共取得 12,000 股公司普通股股票。
試作:
(一) 劍喬公司 20X1~20X3 年之薪資費用各為多少?(15 分)
(二) 劍喬公司 20X3 年相關分錄。(10 分)

關鍵字:員工認股權、股份基礎給付
解析:
這題在考股份基礎給付:權益交割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股份基礎給付) 。

權益交割計畫、給予日為20X1/1/1、衡量日為20X1/1/1、
P (權益工具單位公允價值) 鎖死為衡量日之公允價值=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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