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106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學大意(選擇29)

29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30%之普通股,並按權益法處理該投資,若本年乙公司淨利為$150,000(乙公司無特別股),且甲公司自乙公司收到$30,000 之現金股利,則甲公司應認列投資收益:
(A)$0 (B)$30,000 (C)$45,000 (D)$150,000
(選C)

關鍵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權投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資產:採用權益法投資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初會4-金融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與 投資公司(企業本身) 具有中長期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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