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飛翔公司於X5年1月 1 日以$2,165,754 發行 8 年期之可買回公司債,面額$2,000,000、票面利率 6%,每年底支付利息,另發生交易成本$12,000。飛翔公司得自 X8 年 1 月 1 日起,以 $2,000,000 加應計利息之金額買回公司債。發行時經評價之結果,嵌入式之買回權資產的公允價值為$86,265。公司認為買回權與公司債兩者經濟特性及風險並未緊密關聯,因此,將嵌入式買回權自上述混合工具(hybrid instrument)分離,公司債作為主契約採用攤銷後成本進行會計處理。試計算飛翔公司發行此一混合工具之主契約之公司債,應認列之金額為:
(A)$2,153,754 (B)$2,154,214 (C)$2,240,462 (D)$2,252,019
(選C)
關鍵字:可買回公司債、混合工具、IFRS 9金融工具
解析:
這題在考負債:可買回公司債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金融負債)
買回權對發行人來說是一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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