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104年司法特考 檢事官、調查員 中級會計學(申論4)

四、太和汽車公司從事汽車租賃服務,於 2014 年 1 月 1 日將汽車租予達全公司,雙方約定租期三年,每年期末給付租金。租期屆滿時,太和公司將汽車所有權移轉給達全公司。該汽車成本$1,000,000、公允價值$1,200,000。太和公司對此汽車之應收租賃款的收現可能性可合理估計且無重大不確定性。(太和公司隱含利率為 3%)
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太和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屬於何種類型?請說明。(5 分)
(二)太和公司2014年1月1日及2014年12月31日之會計分錄。(7 分)
(三)太和公司2014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租賃金額之列示。(6 分)

解析:
這題在考融資租賃:判斷租賃種類、會計處理及財報表達。

只考基本觀念,算是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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