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104年高考三級財稅行政、金融保險 會計學(選擇14)

14.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強制贖回之特別股,其股利不得列為權益
B.可賣回可轉換公司債包含賣回權與轉換權,此兩項工具與主合約(公司債)在發行時不一定須分別認列
C.企業在發行可轉換特別股時,對於轉換權與特別股應分別認列負債與權益
D.附賣回權之金融工具須列為發行公司之負債,不得列為權益
(選B)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工具的分類及特別股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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