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 星期三

107 地方特考三等會計 中級會計學(申論2)

二、甲公司於X7 年1 月1 日以現金$600,000購入機器一部,估計耐用年限4 年,無殘值,甲公司帳上採直線法提列折舊,報稅時則以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X7年至X9 年稅前會計損益資料如下,所得稅稅率為20%。

      X7     
      X8 年   
      X9 年   
稅前會計淨利(淨損)
$300,000 
$800,000 
($900,000) 
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1. X7年度帳列環保罰鍰$40,000,依稅法規定無法扣除。

2. X8年1 月1 日甲公司辦理資產重估,該機器重估公允價值為$660,000,產生重估增值$210,000,剩餘耐用年限仍為3 年,公司對累計折舊採淨額法處理。然稅法並不允許重估價,課稅基礎並未調整,甲公司未實現重估增值係於資產除列時轉列保留盈餘。

3. X8年度稅前會計淨利包含免稅政府公債利息收入$50,000。

4. 稅法允許營業虧損可遞轉以前2 年已納稅款或遞轉以後5 年之所得,甲公司優先選擇遞轉以前年度2 年,並預期X10 年度之後會有利潤。

試作:(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
(一)X7年所得稅相關分錄。(5分)
(二)X8年初機器重估之分錄。(6分)
(三)計算X8 年底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及X8 年所得稅相關分錄。(8分)
(四)X9年所得稅相關分錄。(6分)

關鍵字:資產重估、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虧損扣抵、財稅差、所得稅、
解析:
這題在考所得稅會計之一般及資產重估之財稅差會計處理。
(白話會計-中會5-所得稅)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