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建設公司以銷售房地產為主要營業業務,於X1 年1 月1 日以現金$98,000,000 購入房地產(其中土地$58,000,000,建築物估計耐用年限40 年)供其分公司辦公使用。乙建設公司之會計政策對自用不動產採重估價模式,以直線法提列折舊,重估增減值係採消除累計折舊淨額法,並於資產報廢或處分時一次實現。對投資性不動產則採公允價值模式。X1年至X3 年之年底該房地產之公允價值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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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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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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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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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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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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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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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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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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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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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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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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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於X2 年底因分公司已搬遷至新址完畢,故此房地產將改以出租為目的。於X3 年底因租賃市場不佳尚未完成出租,乙公司是日決定將此房地產改以出售處理,估計處分成本為公允價值之10%。
試作:
乙公司X1 年至X3 年各年底有關此房地產之相關分錄。(24分)
關鍵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估價模式、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模式、
存貨、重分類
解析:這題在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估價模式及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模式及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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