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臺北公司有一棟建築物出租,並歸類為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X6 年10 月1 日租期屆滿,臺北公司將該棟建築物收回作為營業場所。X5 年12 月31 日該棟建築物的帳面金額為$6,800,000,X6 年10 月1 日評估該棟建築物的公允價值為$4,500,000,土地的公允價值為$2,500,000。當日評估建築物剩餘耐用年限為20 年,估計殘值為$300,000,以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此外,建築物及土地均採用重估價模式衡量。
試問X6 年10 月1 日帳上應認列下列何者?
(A)資產轉換利益$200,000 (B)其他綜合損益-資產重估增值$200,000
(C)資產重估價利益$200,000 (D)公允價值變動利益-投資性不動產$200,000
(選D)
關鍵字:投資性不動產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解析:
這題在考投資性不動產: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會計處理。
(白話會計-中會2-投資性不動產)
公允價值模式之投資性不動產因為使用方式改變而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應於重分類日先依公允價值評價後再依公允價值進行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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