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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106 地方特考三等會計 中級會計學(選擇19)

19 甲公司積欠丙公司$5,000,000 票據一紙,到期日為X3 年12 月31 日,另積欠利息$400,000。甲公司因財務困難,於X2 年12 月31 日進行債務整理,丙公司同意承受甲公司以增發普通股400,000 股抵償全部債權。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公允價值每股$6,股票發行成本$100,000。在不考慮所得稅的情形下,此債務重整協議對甲公司權益的增加數為何?
(A)$5,300,000 (B)$2,300,000 (C)$2,400,000 (D)$5,400,000
(選A)

關鍵字:以股償債、債務協商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負債:債務協商:以股償債之會計處理。(白話會計-中會4-金融負債)

該交易使甲公司負債減少5,400,000,資產減少100,000,定使權益增加5,300,000。
綜上,本題應選A.

P.S.該交易之細部會計處理,鄭、張二位老師有不同見解,但不影響本題答案。
列出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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