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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

105年地方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選擇2)

2 甲公司承攬乙公司之工程,雙方訂定之工程契約內容包含:
工程期始自X1年初,結束於 X3 年底,乙公 司將支付甲公司$3,000,000 之工程款,且不得追加工程款。甲公司於 X1 年,預估該工程之總成本為 $2,400,000,並投入$576,000 之成本進行工程。X2 年時,又再投入$1,233,000 進行工程建設,但因材料價格上漲,預估工程之總成本將增加$300,000。若甲公司採完工百分比法(依已發生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決定完工比例),試問甲公司在X2 年應認列之收入為多少?
(A) $2,261,250 (B) $1,541,250 (C) $1,290,000 (D) $1,254,250
(選C)

關鍵字:工程合約、完工百分比法
解析:
這題在考收入:工程合約收入:完工百分比法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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