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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105年高考三級財稅行政、金融保險 會計學(申論4)

四、甲公司 X1 年度相關資料如下:
1、本期稅後淨利$5,000,000,年初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1,200,000 股。
2、所得稅率 20%。
3、甲公司普通股於1月1日至3月31日之每股平均股價為$40,全年之每股平均股價為$50。年底時每股之股價為$60。
4、年初流通在外之認股證,可認購450,000股普通股,每股執行價格為$20。4 月1日認股證持有人行使認購300,000股,其餘150,000股至年底仍未執行。
5、年初流通在外之可轉換債券面額$20,000,000,原始發行時可轉換債券之負債組成部分之金額亦為$20,000,000,原始有效利率6%,每年6月底與12月底付息,全部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400,000股。7月1日有四分之一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其餘債券至年底仍未轉換。
試作:計算甲公司 X1 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金額。(金額計算至小數點二位,以下四捨五入)(15 分)

解析:
這題在考每股盈餘(EPS):基本每股盈餘(BEPS)、稀釋每股盈餘(DEPS):
認股證、可轉債部分於年中行使、轉換 對 EPS之影響。

在計算EPS時,建議先計算BEPS(不管有沒有問你) 再計算D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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