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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105年高考三級會計類組 中級會計學(申論2)

二、臺北公司於20X1年1月1日按市價$950,000買進臺南公司發行之五年期公司債,除買入價格外,臺北公司另支付證券商手續費$1,000,並依公司會計政策將其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該公司債之面額為$1,000,000,每年 12月31日按票面利率 5%支付利息(假設此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為6.17%)。20X1 年12月31日、20X2年12月31日及20X3年12月31日該公司債之公允價值(有效利率)分別為$1,036,299(4%)、$1,056,572(3%)及$1,038,269(3%)。臺北公司20X3年1月1日因應環境之變動,改變其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將其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試依上述資訊,說明臺北公司 20X1年12月31日、20X2年12月31日及20X3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以及20X1年度、20X2年度及20X3年度綜合損益表上,有關上述金融資產相關之會計項目名稱與金額。(請以單一會計項目表達金融資產之會計項目名稱與金額,不另設評價調整項目)(15 分)

關鍵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金融資產重分類

解析:
這題在考金融工具(IAS 39):備供出售金融資產(AFS)、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HTM):基本會計處理。 及金融資產重分類(AFSàHTM)之會計處理。

為了幫助同學對題目各項交易有完整了解,
邦尼還是一步步把相關會計分錄都寫出來供同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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